护照:
1.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(自回国之日开始算,为6个月以上,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)
2.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,中文姓名
3. 持换发护照者,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
4. 所有签证页的复印件(如有签证,A4复印)
照片:
1. 白底彩色近照(近6个月)4张, 正面免冠, 照片尺寸要求35×45MM
(注:照片的头顶-下巴的尺寸上下3.2MM,左右在2.8MM)
2.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
3.后附样本供参考
名片: 2张.
户口本:
1.全家户口本复印件.
2.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,无论是否直系亲属并需提供原件
注意:申请人户口上的服务处所最好与提供的营业执照及抬头纸一致
身份证:
1.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份.
2.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份.
结婚证:
1.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(或离婚证复印件).
2.如证件丢失请提供民政局开具的丢失证明.
其它:
1.填写个人资料表.
银行卡账单(流水):
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信用卡除外)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,余额不少于5万元
A.如申请人未满18岁或无业,也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的活期账单
B.如未成年申请者的父母或成年申请者有自己的公司(即法人代表),则申请者可以提供此公司名下的银行记录。另需附加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法人代表的身份。
C.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,学生或无业,需提交关系人(父母或配偶)的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信用卡除外)最近三个月的进出账单,并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(根据您的情况,材料可为:户口,结婚证或出生证明)。
存款证明(辅助材料):
1.不少于叁万(30,000元)以上存款证明原件.
2.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,有正确的英文译文,不可手写.
3.存款证明的到期日需冻结到回国之后30天.
4.存款证明原件需递交使馆,使馆不予退还,到期自动解冻.
房产、车产证明
1.房产证(复印件)
2.车证,行驶证(复印件)
其他固定收入证明
营业执照:
1.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
机构代码证:
1.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申请者,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,用A4纸复印,有年检记录,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.
在职证明:
1.在职证明一份
2.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,并加盖公司红章.
3.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: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 单位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; 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 访问目的,具体旅游起止时间时间;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;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
4. 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,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担保原件.
5.后附样本供参考
公证及认证
18岁以上学生:
1. 与父母同行,或与父母中任一方同行,需提供:
2. 单独成行,使用父或母的银行存款证明,需提供:
A. 父母双方的工作单位证明信,用单位信纸打印,内容包括父母的工作职位及薪水
B. 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
3. 单独成行,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证明,需提供:
A. 父母双方的工作单位证明信,用单位信纸打印,内容包括父母的工作职位及薪水
B. 建议提供三方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及认证
18岁以下学生:
1.与父母双方同行,需提供:
A. 请提供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公证书,注明父亲/母亲姓名、出生日期。
并做认证(中英文对照)
2. 与父或母一方同行,需提供:
A. 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公证书,注明父亲/母亲姓名、出生日期。
并做认证(中英文对照)
B. 不能同行的父亲或母亲开具委托公证书,委托公证书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。
并做认证(中英文对照)
3. 与父母以外的非直系亲属同行,需提供:
A. 未成年人出生证明公证书,注明父亲/母亲姓名、出生日期。
再提供父亲/母亲/孩子及爷爷/奶奶/外公/外婆/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,公证书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,并做认证(中英文对照)
B. 不能同行的父亲/母亲双方开具委托公证书,公证书要以孩子为主申请人,
并做认证(中英文对照)
4. 对于非亲属或单独成行者,使馆不予受理
学校在读证明或最近的毕业证复印件
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、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,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、联系方式,加盖学校公章,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、姓名并由其签字。
有效学生证
1.退休人员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.
2.不需要提供公司信函纸及营业执照.
3.其他资料与一般人员要求相同.
其他必须提供材料
1. 酒店确认单(整个行程)
2. 往返机票预定单或机票
3. 境外保险,最低保额3万欧元(原件及复印件,必须在申根国家有效,须覆盖在申根区的整个停留时间)